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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保走过场 14家单位被严查

  本报记者 陈洋根 通讯员 市闻 

  本报讯 记者7月28日从省市场监管局获悉,为期百天的全省“亮剑2021”消费安全综合执法行动已于近日收官。行动中共查处检验检测违法案件286件,涉及电梯维保、车检和室内甲醛检测等行业。

  “虚假维保”“维而不保”是电梯维保服务行业的通病。3月5日起,舟山市定海、普陀等地市场监管局集中对全市住宅小区、写字楼、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开展检查,通过检查维保记录和查看电梯监控录像发现,宁波市苏迅电梯工程有限公司等14家电梯维保公司的维保人员在进行维保时,未按照《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进入电梯轿厢,对检修开关、停止装置、报警装置、对讲系统、防撞击保护装置等项目开展维保作业,存在维保走过场的行为。

  舟山市市场监管局对这14家电梯维保企业各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当事人重新按照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电梯进行维保、消除安全隐患。

  此外,岳阳岳化冠翔检修检测安装公司在宁波地区开展道路运输常压罐车的检验服务过程中,存在伪造检验报告运输介质、检验日期,数据填写与原始记录不符、审核人员错误填写等违法行为。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对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伪造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没款总计15.44万元的行政处罚。

  常山安通机动车辆检测公司在对一辆改装过的重型自卸货车进行车检时,未按照标准方法从事检验,未对车辆的车厢栏板开闭以及锁紧情况进行检测,未发现车主的违法行为,使得该车辆通过复检。衢州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825元、罚款7万元的行政处罚;对公司直接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罚款3万元。

  温岭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浙江共济工程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涉嫌未按标准要求从事检验检测,违法给慈溪某新楼盘出具了室内环境检测合格报告。温岭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2 电梯维保走过场 14家单位被严查 2021-07-29 2 2021年07月2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