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施维康环境科学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杭州氧泡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告
经公司出资人决定:浙江施维康环境科学有限公司与杭州氧泡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合并。合并前浙江施维康环境科学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合并前杭州氧泡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本次合并的形式为吸收合并,浙江施维康环境科学有限公司存续,杭州氧泡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销。合并后,浙江施维康环境科学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杭州氧泡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浙江施维康环境科学有限公司的债权债务、知识产权由合并后的浙江施维康环境科学有限公司承继。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特此公告。
浙江施维康环境科学有限公司
杭州氧泡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