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法庭在线审查
通讯员 李刚 王威
本报讯 近日,乐清市法院虹桥法庭通过“共享法庭”,对一起申请确认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案件进行了在线审查。
2018年8月29日,被申请人陈某义因交通事故受伤,次日接受开颅手术后昏迷,后虽意识好转,但智力、语言、视力、行动能力仍存障碍。2019年6月18日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显示:被鉴定人陈某义无民事行为能力。
此次陈某义的女儿陈某敏申请认定陈某义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自己为监护人。因上一次鉴定至今已有2年多时间,应由经办法官审查陈某义的情况是否有所改善。考虑到陈某义的身体状况,乐清市法院将其所在的芙蓉镇长山头村列入虹桥法庭辖区第一批设立的“共享法庭”名单。在当地“共享法庭”庭务主任的引导下,陈某义的妻子黄某视频连线了法官郑丽微。郑丽微详细了解后,认为陈某义的精神状况并无明显改善。据此,法院判决宣告陈某义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陈某敏为其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