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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公 告

  申请人:陈玉琴,女,1970年9月13日出生,住址:浙江省绍兴县杨汛桥镇麒麟村调山59号。

  遗嘱人:陈宝荣,男,1947年7月11日出生,于2022年1月17日死亡,系申请人陈玉琴的叔叔。

  申请人于2022年1月24日向本处申请根据陈宝荣生前所立公证遗嘱,对遗嘱人陈宝荣所遗留的位于杭州市三里新城柳苑2幢3单元404室房屋一处表示接受遗赠。经查,陈宝荣生前于2007年11月23日在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立有公证遗嘱一份,遗嘱指定位于杭州市三里新城柳苑2幢3单元404室房屋遗赠给侄女陈玉琴,不作为其夫妻共有财产。

  据申请人称:陈宝荣生前未婚无子女,陈宝荣的母亲李花姑于1998年死亡,生父陈永林早年去世。李花姑在陈永林去世后有过一段婚姻,结婚时间不详,配偶王四一于1972年死亡。李花姑和陈永林生育子女四人:儿子陈志校、陈宝荣、女儿陈阿文、陈阿多,其中陈阿文、陈阿多在解放前去世,陈志校于2005年死亡,陈志校的子女共三人:女儿陈玉仙、陈玉梅、陈玉琴。李花姑另外没有生育其他子女,没有抚养过继子女,也没有收养送养领养过其他子女。

  现本处通过公告向陈宝荣的所有继承人和利害关系人告知上述事项,其所有继承人和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对陈玉琴的接受遗赠申请向本处提出异议。如到期本处未收到异议,将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出具公证书。

  本处地址:杭州市延安路499号二楼三科

  联系电话:0571-85101914

  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

  二○二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公 告 2022-02-21 2 2022年02月21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