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应振华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应振华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对金华豪庭家具有限公司债权(包括主债权、担保债权以及相关权利权益)转让给应振华。截至2021年11月30日,金华豪庭家具有限公司债权本金3300万元,利息1542.46万元,本息合计4842.46万元。该债权由厉向阳、曹跃君提供保证担保,由金华豪庭家具有限公司位于金华市临江工业园区的土地及厂房抵押。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应振华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应振华
2022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