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外币兑换专用章作废的声明
我行郑重声明“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外币兑换专用章(02)和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外币兑换专用章(04)”作废,自登报之日起,任何形式加盖的公文、外币兑换水单、文字材料我行概不认可,一切法律责任将由使用人自行承担,特此说明。交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2022 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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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