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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与宁波义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附:公告清单 基准日:2021年11月4日 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与宁波义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宁波义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宁波义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即向宁波义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宁波义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5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与宁波义联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2-03-25 2 2022年03月2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