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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法庭上

“炒股亏了都是我的,赚的都归你”

  时间:4月12日

  地点:开化县法院

  委托男朋友帮助炒股,结果股票账户里的钱越来越少,一年亏掉了13万元,要不要赔?

  吴某与叶某原是一对恋人。2021年,吴某将自己的股票账号、密码交给男友叶某,让叶某操作股票买卖。当时,吴某股票账户里的余额有约20万元。

  这以后,吴某股票里的交易余额有亏有盈。男友叶某曾在微信里慷慨地安慰吴某:“亏了都是我的,赚的都归你。亏多少我补你多少。”还让吴某把话截屏保存,可以作为证据。其间,吴某多次从账户中大额转入、转出资金。

  一年后,吴某和叶某分手。吴某觉得,是叶某操作不当,导致自己账户亏损13万元,于是要求叶某弥补损失。但叶某一直没有履行之前的承诺。后来,吴某诉至法院,要求叶某赔偿。

  庭审中,叶某认为,恋爱期间自己帮助吴某操作股票账户,属于男女朋友之间的好意施惠,不存在法律关系。当初的承诺也是基于双方感情基础,现在分手了,自己不应承担亏损。同时,叶某认为,操作股票期间的亏损应为6万元。

  对此,法院向吴某释明,应通过司法鉴定来确定账户的盈亏,但吴某拒绝。

  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出于信任将股票账户交由叶某操作,双方未约定系有偿炒股,叶某也未收取吴某任何报酬,符合委托合同法律关系。同时,叶某对吴某作出的“承诺”,系其对吴某股票损失赔偿的真实意思表示,且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

  因原告吴某拒绝鉴定,也未向法院提出充分证据予以证明,无法确认其他损失。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叶某赔偿原告吴某6万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叶某在履行期内支付了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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