凑热闹意外摔伤,签完协议多年后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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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5月18日
地点:临海法院
家里五年前拆老房子,同村有人来凑热闹,结果意外摔伤,自己出于人道主义补偿,可伤者多年后却又反悔——临海的老尤,因为这件事很烦恼。
2014年7月,打算新建房屋的老尤家,开始拆除老房子。拆的时候,周边不少村民赶过来看热闹,这当中就有年近七旬的陈师傅。
陈师傅不顾年迈,自己跑到正在拆除的房中观看,不料一不留神从高处摔了下来,造成胸椎骨折。事后双方就赔偿一事到镇里的调解委员会调解,老尤和陈师傅都认可这一事实,陈师傅是自己跑到老尤家里看拆房子的,老尤无需对他摔伤一事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是出于人道主义,老尤仍然资助了陈师傅1000元钱。双方还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之后,陈师傅家里人又到老尤家,再度讨要医药费。老尤想着都是同村人,不想再起纷争,便又给了1万余元,再也不愿多给了。
2021年4月,陈师傅做完手术后去做鉴定,结果为九级伤残。想到自己前前后后光医药费就花了5万,更别说身体吃苦头了,便起诉老尤要求赔偿医药费。
老尤认为,当时的调解协议书已经说得很清楚了,陈师傅看热闹受伤与自己无关。可陈师傅坚称,自己当时是去帮工,因为不认识字,调解协议是老尤骗自己签订的。
法官联系了当时镇里负责该案的调解人员了解情况。后经审理,法院认为,老尤和陈师傅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对签订调解协议的经过、过程有一定的认知,且陈师傅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调解协议书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调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故判决驳回了陈师傅的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