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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说法

私自贩卖验证码

不仅获刑,还要赔偿

  通讯员 王佳辉 魏洁萍 

  手机营业厅工作人员和犯罪团伙相勾结,利用老年群体不懂手机操作,非法获取手机验证码,用于注册京东、抖音、淘宝等社交平台账号,赚取“接码费”。日前,由海盐县检察院提起的姜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海盐县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经查,2021年3月至7月,被告人姜某利用在海盐县某手机营业厅工作的便利,在为老年人办理充话费等业务时,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客户的手机号码和短信验证码发送至事先加入的多个微信“接码群”中,供上家用于注册淘宝、京东、抖音等平台APP账号,以此获取每组信息1至9元不等的“接码费”。截至案发,姜某从中非法获利共计4240元。

  “老年人不懂手机操作,会直接把手机交给我们,有的要我顺带帮他们清除手机垃圾,我就趁这个机会作案。”到案后,姜某交代,“为了避免被发现,我会删除短信后再把手机还给客户。”

  4月6日,海盐县检察院依法对姜某以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提起公诉,同时附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姜某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4240元,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近日,海盐县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被告人姜某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对检察机关提起的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全部予以支持。


浙江法制报 说法 00008 私自贩卖验证码 2022-05-25 2 2022年05月2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