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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6版:说法

伪造妻子签名 弄虚作假被罚

  通讯员 金淑丽 金磊 

  日前,武义县人民法院依法处罚一名虚假诉讼当事人,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决定。

  在该院柳城法庭审理的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是武义某银行,被告是傅某旺夫妻及傅某斌夫妻。案件进行诉前调解时,傅某斌称其妻曾某人在金华,不方便到武义参与调解。法官告知其可以让曾某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其参与案件调解。

  调解当日,傅某斌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并无曾某签名,法官先让其签下调解协议并让其补交授权委托书。后傅某斌向法院提交了授权委托书。法官为此联系曾某核查授权是否属实。“我被告了?我什么时候签授权委托书了?”面对法官的询问,曾某感到莫名其妙。

  经核查,授权委托书上曾某的签名系傅某斌伪造,其在未经曾某授权的情况下,代曾某参与案件调解。傅某斌坦言,当初为哥哥傅某旺做担保时,妻子就不太同意,现在又因为这事当了被告,要是被妻子知道,肯定要吵架,加上又认为自己可以代表妻子参与调解,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他伪造了授权委托书上的签字。

  根据傅某斌的行为和认罚态度,法官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决定。近日,傅某斌交纳了相关罚款。

  据了解,在本案司法确认审查期间,曾某对调解协议的内容予以追认。


浙江法制报 说法 00006 伪造妻子签名 弄虚作假被罚 2022-06-08 2 2022年06月0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