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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说法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杭州衡茂实业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通知联合公告


联合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浙江蓝晶光学材料有限公司利息暂计算至2021年4月21日;义乌市烨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浙江挺挺纺织有限公司、义乌市兴耀塑胶有限公司、义乌市现代轮胎有限公司、浙江奥尼斯特化纤有限公司债权利息暂计算至2021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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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杭州衡茂实业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受让方杭州衡茂实业有限公司已向你们邮寄《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通知书》,但因各种原因无法送达,为此,特以公告形式再次通知各位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况的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抵债协议、还款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杭州衡茂实业有限公司。公告清单所列全部借款人及其担保人,即日起向杭州衡茂实业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者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杭州衡茂实业有限公司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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