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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说法

软件抢房?

虚假宣传罚万元

  通讯员 陈依涵 

  本报讯 声称“有专门程序操作”“0秒抢房选房”,结果只是用配置较好的设备及网络进行人工抢房。近日,瑞安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虚假宣传引发的不正当竞争案件,判决被告赔偿经济损失10000元。

  2020年11月,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不动产经纪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工作人员在网上搜索发现“某娅旗舰店”中有一款商品链接为“专业抢房车位……乐居网上开盘代抢房”,便线上联系该店铺客服人员。客服回复称“乐居网等平台线上开盘的,我们都可以代抢”“抢房费用2000,有专门程序操作”“开盘前全额下单付款,没抢到全额退款”。

  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认为这家网店破坏了网络系统正常运行,严重扰乱了公平交易的网络环境,涉嫌不正当竞争,商品详情介绍中“0秒抢房选房”等描述亦属于虚假宣传,遂将经营该网店的某娅公司诉至瑞安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某娅公司在网络平台开设“某娅旗舰店”,在店铺内搜索关键字“乐居”,确有上述代抢房链接,价格为100元,月销量1429件,累计评价364次,商品详情中注有“0秒抢房选房”“专业团队一对一抢房服务”“乐居网E选房”“各地万科,保利,金地,恒大,华润,绿地,碧桂园选房”等字样。

  庭审中,被告承认“0秒抢房选房”等宣传只是吸引流量的噱头,实际仅使用配置较好的设备及网络进行人工抢房,不存在利用软件技术侵入乐居系统进行抢房的行为。月销量虽然高达1400件但是大部分订单均因抢房失败而退款,实际成交额较低。

  瑞安法院认为,原告无法提供直接证据,仅凭被告在店铺产品介绍中标注“软件抢房”、客服人员回复“我们有专门程序操作的”,来推定被告使用了软件技术侵入乐居系统进行抢房,在被告明确否认的情况下不足以认定被告实施了上述行为,不成立不正当竞争。但被告在产品介绍中描述“0秒抢房选房”等易使消费者误认为其能够凭借软件技术在乐居购房平台以畸高的中标率抢到目标房源,容易误导消费者的购买选择,破坏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属于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损害了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综合考虑侵权行为发生的范围、持续的时间、所造成的影响等酌定作出如上判决。


浙江法制报 说法 00007 软件抢房? 2022-07-15 2 2022年07月15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