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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沿着“宋诗之河”,有条“金光闪闪”的示范带

  本报记者 汪基建 通讯员 姚靓雯 吴云飞 谢晓燕 

  本报讯 “这次调解我很满意,谢谢啊!”前几天,地处常山县“宋诗之河”基层法治建设示范带上的“柚和”调解工作室里,调解员徐忠平接到四川彝族男子沙库(化名)打来的电话,他告诉老徐,伤残赔偿款已基本到位。

  去年5月初,沙库经介绍从四川来到常山,为车主方某驾驶货车。不料,一次出车中意外发生交通事故,沙库受伤致八级伤残。为得到伤残赔偿,沙库多次找方某,但方某都避而不见、电话不接。今年3月30日,沙库再次从四川老家来到常山寻找方某,同样没有结果。无奈之下,他来到常山县调解委员会求助。“柚和”调解工作室随即介入。

  在徐忠平多次电话联系、耐心沟通后,方某来到了调解工作室。但是,当事双方一见面情绪激动、剑拔弩张,在赔偿金额上也分歧巨大。从上午调到下午,又从下午调到晚上,徐忠平耐心向当事双方明法析理,又采用“背靠背”方式破解僵局,最终在当天晚上7点多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

  在钱江源头、常山江畔,目前发现宋诗数量已有千首之多,堪称是条“宋诗之河”。如今,沿着“宋诗之河”,常山县筑起了一道靓丽的法治风景线——“宋诗之河”基层法治建设示范带,自何家乡长风村起点,到青石镇溪口村终点,绵延20多公里。“柚和”“云河”“河流”等调解工作室,成为示范带上“金光闪闪”的金名片。

  常山县青石镇马车村村民张大伯于1995年将自己的1.75亩土地租给本村村民邓某建砖厂。2016年,“四边三化”环境整治以及石博园文化长廊景观带建设时,邓某的厂房及砖窑被拆除,张大伯的土地成了荒地。去年年底,美丽乡村景点建设项目在该地块上施工,张大伯认为这块地的使用权是自己的,而邓某认为租用合同未解除,土地使用权应该是自己的,双方就此产生冲突。

  “云河”调解工作室调解员陈云河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又分别找当事人了解诉求。在征得村两委同意后,陈云河为张大伯的土地承包经营使用权进行了一次性终身流转,使当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纠纷圆满解决,确保了项目顺利施工。

  据常山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示范带建设中,常山县在积极引导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同时,探索以政法部门“银色人才”资源组建的品牌调解工作室,与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调解室合力,提升基层调解的专业化水平,形成矛盾纠纷大调解合力。目前,在这条示范带上,90%以上的矛盾纠纷都在基层和诉前得到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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