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财物公告
兹有2021年11月4日舟山海警局在舟山定海海域查获一艘名为“金马388”的运砂船舶,该船上运载海砂若干。该船船上运载海砂因无合法齐全手续,目前被舟山海警局依法扣押。
请相关权利人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到浙江省舟山市普陀区东港街道海洲路351号舟山海警局认领并接受调查、主张权利、提供有关证明文件。逾期未认领的,我单位将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七条的规定,自公告之日起届满六个月,将上述扣押海砂拍卖所得款项作无主财物认定,登记后上缴国库。联系电话0580-6330110。舟山海警局普陀第二工作站
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