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补正公告
2017年6月26日,甲方(转让方)与乙方(受让方)签订《委托资产批量转让协议》协议编号为(2017)浙农银委托批转01单,以下简称转让协议),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将包括杭州康辉大酒家在内的7户不良资产转让给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同时附签《债权资产明细表》载明7户债务人名称及金额、担保情况。2017年7月25日,甲、乙双方在《科技金融时报》发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将包括杭州康辉大酒家在内的7户债务人打包转让并发布催收公告。
由于误将债务人名称“杭州康辉大酒家”写成了“杭州康辉大酒店”,故双方已重新签订补充协议,现重新登报发布关于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补正公告。补正内容如下:《委托资产批量转让协议》中附签《债权资产明细表》项下7户不良资产的第6户,以及分户协议中所列的债务人名称“杭州康辉大酒店”应为“杭州康辉大酒家”。该户债权合同编号(1996)农银保借字第B(甲)137号、本金人民币500000元及利息1442831.57元、担保人为南京军区八一寻呼中心杭州前线台。
转让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曾用名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
受让方: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