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有毒还敢卖 十倍惩罚性赔偿
通讯员 向凯雄 叶脉清
本报讯 为了吸引食客,明知食品有毒依然销售,结果为此付出了代价。
张某在宁波北仑经营一家小饭店,深知老饕们对海鲜美味的追求,就动起了卖织纹螺的歪念头。他想办法找门路,从他人处购得织纹螺,并将它们加工成菜品,在店内售卖。今年5月,张某被市场监管部门当场抓获,并作为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经北仑区检察院审查认定,张某的行为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张某的行为不仅触犯了刑法,而且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食品安全形成了较大风险隐患,应依法承担销售额的十倍惩罚性赔偿。”承办检察官说。
最终,检察机关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程序,张某缴纳了6万元公益诉讼赔偿金。“为了赚点小钱,自己不仅犯了罪,还赔了一大笔钱,这样的事情再也不能干了。”张某认罪认罚,后悔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