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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关于催促报案登记的公告

  2022年8月31日,我局对陈显苏等人被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经工作发现,该案涉及受害人数较多,涉案金额较大。为进一步推动案件进展,保护广大群众权益,全力惩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经济秩序,现就该案受害人报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登记期限: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1月24日

  二、受理登记地点: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三、报案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案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转账时所用的银行卡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报案人与犯罪嫌疑人之间社交工具(如微信、QQ等)的聊天记录、支付工具(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转账记录、嫌疑人出具的相关单据(如收条、收据协议、合同) 等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资料打印件(复印件);

  4、微信、QQ聊天记录需要截图打印,有发语音情况的需录屏刻盘;银行卡交易的到银行打印交易明细。

  报案人对上述资料不得伪造变造、弄虚作假,否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对逾期不提供证据、不报案者视为放弃自身权利。

  联系电话:057788679601钱警官

  温州市公安局鹿城区分局

  202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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