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附:公告清单 单位:元/人民币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系电话:0571-87689516(张)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4-81873331(徐)、81873324(陈)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贷款本金截至2022年8月30日、利息暂计至2021年11月30日,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资金占用费、利息、欠息及其他费用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合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等。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4、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
根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利息债权)依法转让给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宁波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 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