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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新岸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帆港冷藏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公告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帆港冷藏有限公司全体债权人: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帆港冷藏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已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于2022年12月16日经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2020)浙0206破26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帆港冷藏有限公司破产财产拟实施一次分配,确定于2022年12月19日实施。本管理人根据各债权人提供的银行账号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本次分配总额为18742607.09元,其中支付破产费用及共益债务金额为1128167.89元,有债务人财产担保债权的分配金额为8270734.00元,税收优先债权的分配金额为350845.44元,普通债权的分配金额为8992859.76元。

  本次分配中无提存,另管理人预留费用18000元以支付后续履行职务可能产生的邮寄费、注销手续费等费用,若管理人支付相关费用后该预留费用尚有结余的,且可分配金额大于分配费用的,管理人将追加分配,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帆港冷藏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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