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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浙江苍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清单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判决及相关法律文件约定或规定为准。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2年7月30日的债权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浙江苍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清单列示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已经进入诉讼程序的,并已由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垫付的应由借款人及担保人负担的诉讼费、执行费等以有关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额为准。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根据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浙江苍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资产转让合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将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享有的主债权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浙江苍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浙江苍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浙江苍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浙江苍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履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生效法律文书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或规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联系电话:0571-85088981; 

  浙江苍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666503222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浙江苍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3日


浙江法治报 公告 00011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浙江苍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2-12-23 2 2022年12月2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