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香仕杰项目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绍兴华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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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清单如下:(债权转让基准日2021年7月6日,单位:元) 注:上述标的债权清单为截止 [2021]年[7]月[6]日标的债权账面本金余额、账面利息余额等的暂估金额,如与法院裁判文书或按标的债权文件约定方式计算金额不同,则以该等法院裁判文书或债权文件确认的方式计算为准。 |
根据宁波香仕杰项目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绍兴华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宁波香仕杰项目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绍兴华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香仕杰项目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绍兴华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含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绍兴华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相应的担保责任。所列清单仅列明截至2021年7月6日的本金余额,利息、罚息、复利按照合同约定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另行计算,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承担的还款责任以实际履行时根据主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计算的数额为准,除特别注明外,均指人民币(外币授信折人民币计),单位为元。
特此公告。
宁波香仕杰项目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绍兴华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