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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对和润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和润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进行处置,截至2022年9月30日,该债权剩余本金为人民币58516.85万元、资金占用费和违约金等为人民币82613.92万元,债权总额为人民币141130.77万元(资金占用费、违约金等计算截止2022年9月30日,之后的资金占用费、违约金等依据《还款协议》(编号:中长资(杭)合字[2015]122号)、《还款协议补充协议》(编号:中长资(浙)合字[2018]313号)计算,最终以生效的法律文书为准)。债务人位于浙江省舟山市,该户债权由舟山中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虞松波提供保证担保,由舟山和信房地产有限公司以其所有的位于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街道兴建路379号的“和馨花园”楼盘(14套现房,面积为2172.01平方米)提供抵押担保,由上海长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长润江和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4.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欲了解该债权详细信息请登陆长城公司网站查询(http://www.gwamcc.com)或与我分公司有关部门接洽查询。截至基准日2022年9月30日前,该债权已回收的权利、权益和利益归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所有,不转让买受人。

  处置方式:对外公开转让。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担保)企业管理层、原债务人(担保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担保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管理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属于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等;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长城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实际转让以最终竞价公告内容为准。

  联系人(业务部门经办人):胡轶平  联系电话:0571-85167848     

  联系人(分公司营销岗):蒋莹    联系电话:0571-87067795

  联系地址:杭州市邮电路23号长城资产大楼八楼

  邮政编码:310006

  分公司纪检审计部门联系人:张瑛  联系电话:0571-87383733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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