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治报 数字报纸


00011版:公告

何东明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金额单位: 人民币 元
注:如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的法律规定计算出的截至交易基准日本息实际金额与上述金额不一致的,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的法律规定计算出的本息实际金额为准。

  根据何东明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所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资产(包括债权及担保从权利),已依法转让给何东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何东明履行相关义务。

  何东明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何东明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联系电话:13757544036、0571-87836755

  特此公告。

  何东明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3年1月13日

  基准日:2022年10月27日


浙江法治报 公告 00011 何东明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3-01-13 2 2023年01月13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