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恶意诉讼者 “偷鸡不成蚀把米”
本报首席记者 许梅
一个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是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应有之义。但近年来,“逍遥镇胡辣汤”“潼关肉夹馍”地理标志商标维权事件,频上热搜;中国轻纺城300多家经营户被同一家公司共“索赔”340多次,商户苦不堪言。是正当维权还是敲诈勒索,需要法治来厘清,也需要法治来保护或惩戒。
为防范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和“碰瓷式”维权,相关部门正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2021年6月,最高法发布《关于知识产权侵权诉讼中被告以原告滥用权利为由请求赔偿合理开支问题的批复》明确,对提起恶意诉讼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检在2022年7月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为期一年半的“依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对知识产权恶意诉讼开展全链条、集中化打击。
查处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不仅需要严密的法律制度,也需要科学有效的手段。浙江检察机关运用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对16万份裁判文书进行大数据筛查,精准找出隐藏很深的“幕后黑手”,揭开了“通过抢注花样图案著作权实施诈骗”的真相,让利用虚假诉讼谋利者付出了惨重代价,也给广大经营者吃下了定心丸。
目前,我省已启动优化营商环境“一号改革工程”。当中,要有效遏制知识产权虚假诉讼的产生,司法机关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不仅要做好事后的依法严惩,也要在法治的框架下,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加以防范、提供保障。企业家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也要行动起来,依法依规增强自身的竞争力。相信,在法治的有力护航下,“碰瓷式维权”必将无路可走,恶意诉讼当事人也一定会“偷鸡不成蚀把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