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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再添67家“枫桥式”司法所

  本报记者 陈毅人 通讯员 张国耀 

  本报讯 近日,省司法厅授予杭州市拱墅区司法局长庆司法所、宁波市江北区司法局慈城司法所、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广化司法所等67家司法所为我省第三批“枫桥式”司法所。据悉,截至目前全省共命名“枫桥式”司法所190家,占全省司法所总数的13.9%,基本实现县(市、区)全覆盖。

  如今,每周五清晨,杭州市拱墅区长庆街道王马社区的50多名外卖员都能收到一份“法治礼包”,既有法律援助手册、民法典解读等学习资料,又有律师“大咖”现场为他们解答法律问题。“去年,司法所联合社区、浙江楷立律师事务所,利用外卖员晨会集会时间,常态化开展‘五分钟普法小课堂’,让外卖员在收获法治教育的同时,也能将法治理念送到千家万户。”拱墅区司法局长庆司法所所长王涛介绍。

  绍兴市柯桥区司法局安昌司法所也榜上有名。2022年,安昌街道行政诉讼零败诉,行政复议零纠错。“越来越多的群众习惯用法治的方式解决问题。”安昌司法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法治小镇”建设列入街道重点工作清单,明确56项职责清单,整合基层站所、人大、纪检、法律顾问等部门和社会力量组建执法监督队伍。去年累计开展各类学法用法培训70余场,提供线上法律服务600余次,建成“法治小镇”主题公园、村级法治文化角等法治阵地56个。

  “‘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既传承‘枫桥经验’精髓,又体现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特点和要求,已成为基层法治建设的一个品牌。”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处长徐耀雪说,希望被命名的司法所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基层化解矛盾纠纷方面当标杆,在深化司法所综合改革方面做表率,在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建设方面当示范,进一步提高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数字化水平,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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