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从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温州银行、光大银行等收购的浙江弘德能源有限公司等8户企业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拟以公开竞价,现予以公告。
1.债权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以上债权本息均暂计算至2023年3月30日止)
2、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3、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4、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
5、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2023年4月4日,本公告的有效期限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
如需了解资产包内每户债权详细情况,请登陆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查询【网址www.zsamc.com】,或与公司业务联系人接洽。
6、特别提示及声明: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债权及其处置方式、处置方案进行调整。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7、受理公示事项: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潘经理 联系电话:18905775559
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大道193号301室 邮政编码:310002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 联系人:狄先生(公司纪律检查室)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