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涉黄平台账号
获刑
共享涉黄平台账号
获刑
通讯员 管纪晨
本报讯 “不要588元,也不要58元,只要5.8元!”“这么便宜,怎么操作啊?”“加我QQ入群。”
明知道某APP上面有大量的黄色招嫖信息,还组建多个QQ群贩卖会员账号,并帮助解锁非法信息。日前,温州龙湾法院以赵某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21年,赵某偶然在网上发现某APP内有大量招嫖信息,充值成为会员便能“解锁”联系卖淫者进行交易。使用一段时间后,赵某发现这款APP的会员账号可以多人同时使用,于是萌生销售这款涉黄APP会员账号的想法。
赵某通过网络发帖,组建以其为群主的10个QQ群,并在群内贩卖该APP会员的登陆账号、密码,帮助解锁卖淫女的推销信息、APP链接等。经查,2021年5月以来,赵某以此方式共计获利2万余元。
龙湾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利用信息网络设立通讯群组,发布违法犯罪活动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被告人赵某系初次犯罪,能如实供述罪行,愿意接受处罚,且已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对其予以从轻处罚、从宽处理。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