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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说法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与郑颖杰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与郑颖杰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合同编号:ZR0510202303,签署日期2023年03月23日),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特此将下表所列杭州利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债权资产及相关权益转让的事实通知与该等债权及相关权益有关的借款人、物权担保人和/或保证人、法院判决与裁定确定的责任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及其各自的承继人(“下称义务人”)。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作为该等债权及相关权益的出让人,郑颖杰作为该等债权及相关权益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各“义务人”立即向郑颖杰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或法院判决与裁定确定的全部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联系电话:(蔡女士)0571-88271635

  郑颖杰联系电话:(郑先生)13575508666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城东支行

  郑颖杰

  2023年4月24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保证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保证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2、本公告清单列示截至2023年03月23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保证人应支付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实际计算与欠息金额不一致,以实际计算为准。3、若借款人、保证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信用卡催收公告

  下列信用卡帐户透支时间超过约定时间,且逾期时间很长,经多次催收后未予以归还,此拖欠行为已属于违法,并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现予以公告催收,请各位持卡人自登报之日起10日内立即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对拒不还款者,将依法向公安机关报案查处。(上述信用卡透支余额截至2023年1月5日)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  2023年4月24日


浙江法治报 说法 00004 2023-04-24 浙江法治报2023-04-2400010;浙江法治报2023-04-2400008;浙江法治报2023-04-2400009;浙江法治报2023-04-2400011;浙江法治报2023-04-2400012;浙江法治报2023-04-2400013;浙江法治报2023-04-2400014;浙江法治报2023-04-2400015 2 2023年04月2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