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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守护花开,浙江有了首个省域未检品牌

  本报首席记者 许梅

  通讯员 阮家骅

  以红“太阳”和黄、绿、蓝三色“花瓣”组成的“冲浪少年”,不仅融入了“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的浙江精神,更象征着浙江省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托举”,寓意“法伴成长,检护未来”。5月31日,浙江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浙江省域未检品牌——“浙里花开”及品牌logo。作为全国首个省域未检品牌,这也标志着浙江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迈入新阶段。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未来的希望,在“浙里”,我们怎样守护生长、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花儿”?

  一

  未成年人受到伤害,总能牵动人们最脆弱的神经。从校园欺凌、家庭监护缺失,到近年来因网络社会发展带来的“隔空猥亵”和未成年人网络沉迷、网络打赏等,与未成年人有关的每一个问题,无不受到社会的高度关注。

  对不法侵害,法律始终是未成年人最坚强的“靠山”。这两年,关于未成年保护的法律法规密集出台。2021年6月1日,修订后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施行;2022年伊始,《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家长从此需要“依法带娃”。最近,“两高两部”剑指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出台专门的司法解释和意见,明确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从严从重,严惩不贷,释放“最严司法守护”的强烈信号。

  这些法律法规,在回应人们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期待的同时,更向社会宣示了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零容忍”,筑起更强法治屏障。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例,该法不仅从宏观层面确立了对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还从亟待解决的问题入手,给出了精细的“依法保护”方案。比如,对校园欺凌,规定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对未成年人入住酒店,规定宾馆、酒店等,经营者应当询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对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规定招聘工作人员时应当进行入职查询,发现有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不得录用等。

  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制定完善,越来越多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可能被“最严保护”阻断,而已经发生的侵害行为,面临的则是法律最严厉的惩罚。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孔璋介绍,2022年,浙江省检察机关共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164人,其中一审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182人,同比上升28.17%。浙江某基层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一酒吧内涉嫌组织未成年人卖淫线索,通过信息串联研判锁定未成年被害人身份,并将线索移交公安机关深挖彻查,挖出以叶某某、俞某某等人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后首犯叶某某、俞某某被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9年和18年。

  二

  法因时而变。但在立法逐步规制各种社会乱象的同时,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手段也在不断翻新,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涌现。

  以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为例,“两高两部”《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出台后,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何挺指出,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近十年来逐年上升,已成为侵害未成年人最突出的犯罪。除了数量的攀升,社会环境、家庭教育、社交途径等方面的极速变化,使该类犯罪呈现出隐蔽性更强、取证更为困难等新特征,亟待法律法规予以回应、规治。

  法律的制定完善需要时间,但社会的发展不会停止。作为司法办案机关,一旦与这些新情况、新问题狭路相逢,就需要探索、创新破解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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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浙江首创的强制报告制度为例,如果不是女医生发现异常后的及时报告,那起性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可能要更晚案发,而女孩也将更久地生活在阴影之下。如何最大限度地避免类似的伤害再次发生,这类案件的报告该不该“强制”?正是因这起案件的办理,杭州检察机关提出“强制报告”的探索,最终促使强制报告制度从浙江到全国,从地方规定到被写进《未成年人保护法》,从一地报告到全民举报。

  强制报告制度,已挽救了多少阴影笼罩下的孩子?近日最高法、最高检等五部门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到2022年底,已通过强制报告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5358件。特别是2022年,报告数量大幅增加,是以往报告总数量的1.6倍。同时,针对应报告不报告的,全国检察机关制发检察建议1120份,推动追责504人。

  法治的进步,离不开每一个司法实践中的微小探索。在不断加强未成年人法治保护的进程中,除了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浙江首创”走向全国,浙江还有很多创新的尝试,从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到有效监管未成年人滥用成瘾性非处方药,从在全国率先建设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平台到罪错未成年分级处遇……越来越多的浙江创新成为全国做法。

  三

  未成年人保护工程是民心工程,更是系统工程。守护“浙里”花儿,推广使用统一的“浙里花开”浙江省域未检品牌,正是浙江省检察机关立足当下、展望未来,进一步优化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水平的扎实举措。

  浙江省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处设立于2013年,作为独立的检察业务体系,浙江未检已经走过了10个春秋。10年来,“春燕工作室”“西子姐姐”“七色花”“鲁冰花”等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未检品牌脱颖而出,推出了大量关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措施。

  如今,浙江未检有了鲜明的标识。“‘浙里’体现省域辨识度、彰显浙江特质,‘花开’既寓意给予祖国花朵特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保护事业的神圣美好,也是对全省未检工作欣欣向荣的憧憬。”孔璋说,在全省推广使用“浙里花开”省域未检品牌,以各地品牌特色成果发展丰富省域品牌内涵,同时放大集成、辐射和带动效应,在全省形成统一规范、各具特色、优势互补的浙江未检品牌体系,更好地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实现未检品牌的百花齐放,不断优化提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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