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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祥建设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顾孝东诉君祥建设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案(浙绍越城劳人仲案(2024)33号)中,申请人主要要求:1、要求与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关系(自2023年11月16日起);2、要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等238183.27元(停工留薪期67500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66933元,一次性医疗补助金29748元,一次性就业补助金29748元,护理费5562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350元,医疗费36342.27元,交通费1000元)。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及申请人仲裁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0天。本委定于2024年2月26日09时00分,在本委仲裁庭(绍兴市马臻路45号一楼1号仲裁庭)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绍兴市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月4日
仲裁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