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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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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兴名程纺织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熊正波、邱玲香、陶志艳诉你单位工资劳动争议一案(浙桐乡劳人仲案〔2023〕891号),因仲裁裁决书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上述文书,否则即视为送达。裁决如下:被申请人在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申请人熊正波支付2022年2月至9月期间剩余工资74400元, 向申请人邱玲香支付2022年2月至9月期间剩余工资37000元, 向申请人陶志艳支付2022年2月至9月期间剩余工资16500元。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于收到本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未起诉的,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领取文书地址:浙江省桐乡市庆丰南路2号桐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联系电话:0573-88925508。

  桐乡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1月17日

  仲裁公告


浙江法治报 公告 00011 2024-01-17 浙江法治报2024-01-1700012;浙江法治报2024-01-1700011 2 2024年01月1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