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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罗敬酒”上热搜,别把陋习当文化

  本报评论员 陈璐媛

  日前,知名球星C罗所在的沙特利雅得胜利队抵达深圳,正式开启了他的第八次中国行。随后,网上流传出一张C罗与队友参加中国行晚宴的照片。照片中,C罗这一桌的宾客集体举杯庆祝。虽然晚宴主持人很快出面表示“C罗当晚并未饮酒,喝的是银耳雪梨汤”,但是相关话题“C罗敬酒”还是迅速登上热搜,网友纷纷表示,“C罗来了也躲不开中国的酒桌文化,以茶代酒也得敬酒。”

  且不说主办方已经做了说明,就算C罗杯中真的是酒,“有朋自远方来”,面对主人的热情招待,客人为表感谢敬酒一杯,于情于理倒也无可厚非。但在网友的揶揄之下,“C罗敬酒”却衍生出了不一样的味道,更有网友直言“酒桌文化就是糟粕”。

  需要注意的是,中国传承的“酒文化”和现代社会网友们厌恶的“酒桌文化”有本质上的区别。在中国历史上,商代甲骨文中就已出现大量关于酒的记载,及至周朝,喝酒一事成为了礼制规范的一部分,接下去的历朝历代,从庙堂到民间,酒都成了人们的桌上常客,也有了“流觞曲水”的雅韵,“将近酒,君莫停”的豪情,“何以解忧,唯有杜康”的感怀。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交边沿的不断拓展,“酒文化”不再成为文人骚客创作的符号、亲朋好友欢聚的标签。从“酒文化”发展成为“酒桌文化”,多了一个字,就带上了不一样的色彩。一句“喝”,不喝仿佛不给面子;一句“干了”,不干好似不是兄弟。没有“酒过三巡”,只有“不醉不休”,这种为喝而喝的行为,不仅让越来越多的人见到酒桌就发怵,甚至造成了诸多恶性后果。

  近年来多地的司法实践中,关于过度劝酒致人受伤乃至身亡的案例屡见不鲜。多位法官和律师表示,劝酒致人伤害、死亡案件中,劝酒人承担侵权责任的,有四种情况:其一、明知对方不能喝酒或已经过度饮酒,依然劝酒不止;其二、强迫性劝酒;其三、对方酒后进行驾车、剧烈运动等危险行为而未加以劝阻;其四、未安全护送醉酒者。

  可见,法律的规定并不是为了要处罚谁,而是为了用法律的力量,去推进倡导文明聚餐,适量自愿饮酒,从而避免引发矛盾纠纷,乐极生悲。

  “C罗敬酒”本是一句调侃,但我们要思考的是,为何流传了千年的“酒文化”会变成带有贬义色彩的“酒桌文化”?古人都明白,小酌怡情,纵酒伤身。推杯换盏不等于捏鼻强灌,陋习更不等于文化。在为真正的“酒文化”正名的同时,也应大力破除“酒桌陋习”。要做到移风易俗,不仅需要更多的以案释法,让越来越多的人明白,酒桌上不仅有人情往来,还有责任和义务,更要防止“酒桌”成为权力寻租的温床。使喝酒回归正常的社交属性,才能让“酒桌”重回文化范畴。


浙江法治报 评论 00005 “C罗敬酒”上热搜,别把陋习当文化 2024-01-25 26605835 2 2024年01月2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