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治报 数字报纸


00005版:评论

老年食堂不能只是
“看上去很美”

  朱旭东

  一份素菜2元、一份小荤3元、一份大荤5元……近几年,不少地方尝试开展老年助餐服务,但记者调研发现,有些老年助餐点、老年食堂处境尴尬,仅仅是“看上去很美”。

  江苏启东市“为民大食堂”负责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厨师和服务员工资、菜品采购、水电煤气费等刚性支出每月六七万元,按平均每天服务150人、平均每人每天消费10元至15元计算,一个月的营业额只有五六万元,即使场地由街道(镇、村)免费提供,地方政府给一点补贴,时常也会出现入不敷出的窘境。

  一些老年人相对保守的消费理念,也是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一般来说,地方政府会给不同年龄段来用餐的老年人每次2元至5元的补贴。记者采访时看到,有几名老人都是在补贴金额内点餐,这也使得老年食堂的可持续发展受到制约。

  消费行为不仅取决于消费理念,更取决于老人自身的经济实力。如果老人有比较多的退休金或养老金,不会心疼去老年食堂消费,一些经济实力雄厚的地区甚至可以让老人免费用餐;但是,即使在同一座城市,发展水平也不尽相同,部分老人未必舍得花钱。在广大农村,这一现象更为突出。

  记者发现,虽然很多老人都盼望着家门口有老年食堂,但他们的消费习惯以及很多老年食堂的运行状况,都让这项公益事业充满变数。一些地方将助餐补助转化为食用油、牛肉等食品,由老人的子女定期领取,看似将补助落实到人,实际上变相成了子女的“福利”,老人未必得到实惠。

  要把老年食堂办好、办实,让更多老人按时吃上热乎饭菜,不仅要靠政府“有形的手”掌舵,更要想办法激活更多的爱心力量。比如,浙江诸暨在发展“爱心食堂”的过程中,探索出“个人出一点、政府补一点、基金捐一点、志愿帮一点”的模式,避免财政大包大揽,有一定借鉴意义。

  “公益性+市场化”,是另一个可以考虑的探索方向。在成都市武侯区,面向老年人的社区食堂通过市场化实现“自我造血”,多家都实现了微利经营;在天津,一些社区以开放思维运营“街道父母食堂”,不仅给老年人提供优质助餐服务,还凭借低油、低盐、低脂、低糖的健康餐食,吸引了不少年轻人前来用餐,不少老年人也觉得这样的模式很好。

  “银发潮”呼啸而至,妥善处理老龄化社会的各项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积极应对城乡差异、地区差异、老年人代际差异带来的消费习惯差异,因地制宜探索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务求不攀比、不冒进、不推诿,在工作中发现新问题,在解决新问题的过程中推进工作,才能将好事办好。


浙江法治报 评论 00005 老年食堂不能只是
“看上去很美”
2024-01-25 26605414 2 2024年01月2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