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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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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枫彩进出口有限公司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公告

  根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枫彩进出口有限公司等单位于2023年5月21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合法拥有的本公告项下的标的债权(包括主债权及担保从权利等相关权益)依法转让给浙江枫彩进出口有限公司,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浙江枫彩进出口有限公司履行相关义务。

  浙江枫彩进出口有限公司作为上述资产的受让人,现公告要求债务人及担保人或义务承担人,从公告之日起向浙江枫彩进出口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诉讼案号(2016)浙0782民初14817号、执行案号(2017)浙0782执3489号】中所确定的各项义务等。

  联系电话:13757984210(浙江枫彩进出口有限公司)。特此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枫彩进出口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7日

  交易基准日:2023年5月2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标的债权清单为截至基准日(即[2023]年[5]月[20]日)标的债权账面本金余额、账面利息余额等的暂估金额,如与法院裁判文书或按标的债权文件约定方式计算金额不同,则以该等法院裁判文书或债权文件确认的方式计算为准。


浙江法治报 案卷 00009 2024-03-27 浙江法治报2024-03-2700018;浙江法治报2024-03-2700019;浙江法治报2024-03-2700021;浙江法治报2024-03-2700020 2 2024年03月27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