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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平安

  张昇(公民身份证号码:510227196301148198):

  你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于2024年4月21日在安吉县梅溪镇晓墅农贸市场从事医师执业活动,违法所得0元,现已依法调查审理完毕,本局拟对你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多层合成树脂牙1盒,器械盒1个(内含牙镜等器械);2、罚款人民币200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你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可在本公告有效送达三日内到安吉县卫生监督所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你享有听证的权利,可在本公告有效送达五日内到安吉县卫生监督所申请听证,逾期视为放弃听证。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安卫医罚告〔2024〕9号)实施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石佛西路286号 联系电话:0572-5310711

  安吉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5月23日

  安吉县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公告


浙江法治报 平安 00007 2024-05-23 浙江法治报2024-05-2300007;浙江法治报2024-05-2300006 2 2024年05月2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