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奶茶”就能瘦?
“神药”背后有条黑色产业链
22人领刑,赔偿金达2710万元
本报记者 蓝莹 通讯员 永法
夏日炎炎,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减肥成为许多人的心头大事。有些人不想运动也不想节食,只想照常吃喝,躺着“瘦成一道闪电”。这样的心理,被一些看到“商机”的人利用了起来。
近日,永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令人震惊的非法制作、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揭露了背后的黑色产业链。22名被告人因此获刑。
案情回顾:
2022年1月至2023年2月,黄某与郭某共同生产含西布曲明的减肥产品,并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宣传与销售。其中,黄某负责从孙某处购入西布曲明,而郭某则负责购买生产设备和原材料,两人在龙港市租赁房屋作为非法生产点。
2023年2月15日,根据群众举报,永嘉县公安局将黄某、郭某抓获。随后,警方陆续从两人及下家处扣押一批涉案产品。经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检测,所有扣押的减肥产品和粉末均含有西布曲明。
调查发现,孙某明知黄某、郭某购买西布曲明用于食品生产,仍通过邮寄方式向其销售,总金额超过155万元。2023年5月22日,孙某在外省被警方抓获。
此外,黄某、郭某将产品销售给了江某等19名中间商,销售金额高达271万元以上。这些中间商也明知产品含有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但仍进行销售。
法院判决:
永嘉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郭某共同在生产、销售的减肥产品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西布曲明,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至十年九个月,并处罚金138万元、133万元。
孙某明知他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为他人提供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西布曲明,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5万元。
江某等19人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扣押在案的“女神cafe”“YSOMajic 奶茶”“MIMI 奶咖固体饮料”“YSOMajic”等减肥产品均予以没收。
此外,黄某、郭某共同生产、销售含有西布曲明的减肥产品行为,已经严重危害众多消费者的身体健康,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承担侵权责任。永嘉法院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判决二人共同支付其所销售含有西布曲明冲剂价款十倍的赔偿金合计2710万元,并在媒体上公开向社会赔礼道歉。
法官提醒:
西布曲明原本用于治疗抑郁症。研究发现,该药物在减轻体重方面作用显著,但伴随心脑血管事件风险显著增加。此外,西布曲明还可能引发头痛、口干、厌食、失眠、便秘、高血压、头晕等一系列不良反应。因此,欧洲药品管理局(EMA)和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于2010年发布声明,建议暂停该药物的上市使用。我国也随后发布了相应通知,要求停止西布曲明制剂及原料药在我国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并撤销了相关批准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