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俩为何对簿公堂
检察官发现背后猫腻
通讯员 程丽媛 本报记者 高敏
为逃避执行,夫妻合伙提起司法确认之诉,导致申请执行人徐某的债权无法实现。为此,徐某来到宁波镇海区检察院申请检察监督。日前,在检察介入监督下,该裁定被法院依法撤销,徐某公司参与分配所得金额占债权的比例由原来的60%一下子上升到90%。“谢谢检察官,我公司的资金压力能够得到大大缓解了。”徐某激动地说。
案情回顾:
徐某称,自己名下公司曾帮某科技公司担保。因科技公司无力还贷,自己公司便承担了担保责任。
事后,科技公司迟迟不归还徐某帮忙偿还的银行贷款,徐某便以公司名义,于2022年5月26日将科技公司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期间,2022年6月9日,案件双方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调解,由科技公司偿还徐某公司1179万元,并于同日申请司法确认。法院作出调解书后,科技公司仍未主动履行,徐某便向法院申请执行。
然而,在执行过程中,徐某才得知,科技公司对外负债6000万余元,名下唯一财产为一块土地,土地变价所得不足以清偿所有债权人;更为蹊跷的是,该公司其中一名债权人为科技公司实际控制人赖某的妻子廖某,廖某竟选择起诉科技公司归还2016年的借款。
徐某认为,廖某与科技公司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虚假诉讼嫌疑,导致自己的债权无法实现,因此申请检察机关监督。
受理案件后,检察官组成办案小组,至4家银行,调取涉案账户案发期间所有流水,发现廖某在起诉时,竟故意剔除了银行账户的进账情况,而仅仅向法院提供其转账给科技公司的情况。
2016年5月18日,科技公司曾向廖某转账61.2万元,随后几天,廖某从这笔钱中转账53.5万元到科技公司账户;同年5月27日,科技公司向廖某转账136万元,廖某此后又从该笔钱中转账59.5万元到科技公司账户。而这几笔钱都被廖某算作出借给科技公司的资金。
案情调查到这一步,检察官确信,案件表面上是一起法律关系单一、事实清楚明确的借贷纠纷,但是实际上是夫妻之间串通一气提起虚假司法确认之诉,妄图骗取法院司法确认。
此后,检察官联系廖某和赖某夫妻,二人对资金来源和去向无法作出一致说明。问及为何在起诉时隐瞒银行卡进账情况,廖某未能作出合理解释。
镇海区检察院审查认为,廖某与科技公司之间的借贷关系存疑,且该调解协议损害了其他参与财产分配的债权人的利益,遂向法院发出审判程序检察建议,建议法院撤销该裁定。
日前,法院撤销了此前作出的民事裁定。检察机关将持续跟进监督,待相关案件执行完毕后,督促法院对当事人作出相应处罚。
检察官说法:
根据我国刑法,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情节严重的,可构成虚假诉讼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