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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龙湾光华拉链厂: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状元街道办事处已将行政赔偿款提存于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公证处。请你公司持相关材料,及时到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公证处(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三垟街道黄屿大道380号鸿汇名苑(壹品国际)商务楼5号楼18楼,联系电话:56579982,17816304265)领取该款项。
根据《提存公证规则》第十七条,提存之债从提存之日即告清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四条,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后归国家所有。
浙江省温州市瓯江公证处 2024年8月20日
公告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26日裁定受理浙江环球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泽大(湖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未能接管浙江环球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印章、证照等经营管理资料,现公告声明如下:
浙江环球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印鉴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营管理资料全部作废。如有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使用、冒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浙江环球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8月20日
遗失公告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7月26日裁定受理湖州铃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并于同日指定浙江泽大(湖州)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管理人接受指定后,未能接管湖州铃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印章、证照等经营管理资料,现公告声明如下:
湖州铃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法人印鉴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营管理资料全部作废。如有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使用、冒用,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湖州铃超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8月20日
遗失公告
嘉兴市南湖区南湖街道高家庄保健按摩馆:
你(单位)拒不执行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南人社监罚决字〔2024〕第00003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你(单位)三日内执行《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南人社监询字[2024]第00091号),处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停止执行本行政处罚决定。
限你(单位)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庆丰路1305号建瑞大厦辅楼南湖区社会治理中心217室,联系电话:0573-82838341。
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20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声明:现有警官证(33000457)遗失,特此申明作废。
2024年8月20日
遗失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