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采集人脸信息
房开企业受到处罚
通讯员 陈英
本报讯 人脸识别在日常生活中越来越常见,有些别有用心的商家却通过这项技术非法获取消费者个人信息。舟山市普陀区检察院就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反映:辖区内有部分楼盘安装人脸识别系统擅自收集消费者人脸信息。
接到反映后,普陀区检察院检察官随即对辖区内的在售楼盘进行了调查,发现部分售楼处确实存在非法安装人脸识别设备采集人脸信息并使用的情况。
据了解,通过人脸识别,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匹配消费者的首次到访时间等信息,用于确定中介佣金等相关费用。人脸信息属于个人不可更改的生物识别信息,商家的这种行为侵犯了公民个人信息受保护的权利。
普陀区检察院先后与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圆桌会议的形式进行磋商,达成“对辖区内部分房地产开发企业违法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等问题进行处理,同时强化日常监管,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的共识。
磋商会议后,相关职能部门随即部署开展了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约谈了2家违法收集人脸信息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其中一家企业经督促后自行整改,另一家情况较为严重的企业被立案查处并被处以罚款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