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治报 数字报纸


00003版:110警察节特别报道

文章导航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签署的《资产买卖协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联系电话:0571-86678022,茅经理

  中信金融资产联系电话:0571-87689516,张经理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5年1月10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止2024年10月15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浙江杭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号:31330000MD0292514N,合伙人已经决议解算本所,现拟向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请债权人接到本所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本所清算组申报债权登记,逾期未申报的,视为没有提出要求。特此公告! 浙江杭策律师事务所  2025年1月10日

  注销公告

  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方式及途径社会各界可登录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j.sgcc.com.cn/”,“通知公告”栏,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并可联系建设单位查询纸质版报告。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宝贵意见。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按上述网络链接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填写好的表格按如下方式邮寄或邮件至建设单位。单位名称: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黄龙路8号邮编:310007联系人:陈先生传真:0571-51103129邮箱:26470927@qq.com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丽水永丰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二次公示

  嘉兴鹭源祥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拒不执行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南人社监罚决字〔2025〕第00000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你(单位)三日内执行《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南人社监询字[2024]第00193号),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不得停止执行本行政处罚决定。

  限你(单位)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嘉兴市南湖区庆丰路1305号建瑞大厦辅楼南湖区社会治理中心217室,联系电话:0573-82838341。

  嘉兴市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10日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


浙江法治报 110警察节特别报道 00003 2025-01-10 浙江法治报2025-01-1000018;浙江法治报2025-01-1000015;浙江法治报2025-01-1000016;浙江法治报2025-01-1000017;浙江法治报2025-01-1000010;浙江法治报2025-01-1000009;浙江法治报2025-01-1000014;浙江法治报2025-01-1000011;浙江法治报2025-01-1000013;浙江法治报2025-01-1000012 2 2025年01月10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