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治报 数字报纸


00004版:说法

虚构工程坑同乡
诈骗3万元获刑

  通讯员 刘平

  “我们十几年的交情了,他说是小区有门窗工程可以做,还自称认识物业经理可以走关系,没想到都是假的。”谈起自己被骗的经历,彭某气恼地说,老乡谢某利用他的信任,编织了一个“承包工程拉关系”的骗局。近日,经慈溪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谢某与彭某系老乡,都在慈溪经营铝合金门窗定制生意,彼此相熟多年。某天在外闲逛时,谢某发现一处住宅小区即将竣工,而小区门卫、保安岗亭、公告宣传栏等公共区域门窗尚未安装,早就因网络赌博欠下大额债务的谢某随即心生一计。他主动找到彭某,说自己认识该小区的物业经理,有关系可以承包下该小区所有公共区域的门窗定制业务,邀请彭某合作,并带着彭某去上述小区现场逛了一圈。为了加强骗局的可信度,谢某还注册了微信小号,虚构了“物业徐经理”这一身份,编造自己和“徐经理”洽谈协商小区公共区域门窗制售业务的全过程,并将聊天记录展示给彭某。

  见谢某说得有模有样,还有实际的小区现场,彭某深信不疑,答应和谢某合伙承包工程。随后的一段时间,谢某总是将自己和“徐经理”的聊天记录转发给彭某:“小谢,我们这个岗亭承包项目总报价10万,你们先付3万定金吧”“收到徐经理,我和我朋友再商量一下,毕竟是我们两个合伙的”“那你们抓紧,如果你们不想承包,还有很多人等着要呢”……看到“徐经理”这番带着催促的消息,彭某果断交出了3万元的“承包定金”。

  然而,交钱后,彭某却迟迟没等到进场施工的通知。经过催促,谢某先后传回了“小区交付延迟”“业主大会审议没通过”等消息,不仅承包项目没了下文,交出的定金也无法退还。一直到2025年10月,彭某自己到小区物业咨询,才发现根本没有“徐经理”这个人。得知自己被骗,彭某多次向谢某追讨钱款,始终未果,最终于2026年6月报案。

  经查,涉案小区从未存在“门窗外包业务”,也不存在“徐经理”任职,谢某从彭某处骗得的3万元均被用于他个人挥霍。

  近日,该案被移送慈溪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经审查认为,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随后,慈溪市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谢某提起公诉,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浙江法治报 说法 00004 虚构工程坑同乡
诈骗3万元获刑
2026-07-29 28159232 2 2026年07月29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