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装无人机非法狩猎
“贪吃”华南兔获刑罚
通讯员 任佳莉 台州政法融媒体中心 魏雨欣
本报讯 热成像无人机原本多用于搜救、生态监测等领域,然而到了一些不法分子手中,却沦为深夜捕猎的“利器”。近日,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非法狩猎案件,两名被告人利用改装无人机猎捕“三有”保护动物,双双获刑。
2025年3月至今年1月,被告人黄某单独或伙同被告人徐某、王某(另案处理)等人,多次在黄岩山区实施非法狩猎。作案过程中,黄某负责操作搭载热成像功能的无人机寻找、猎捕野生动物,使用网捕、无人机高空坠网或坠箭等方式捕猎;徐某及王某负责挂网、挂箭并捡拾猎获物。捕获的动物被用于食用。这伙人共猎得华南兔19只以上。涉案华南兔属于兔形目兔科华南兔,系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三有”保护动物。
今年2月,黄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到案,之后徐某主动投案,二人到案后均未如实供述主要作案事实。
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某单独或伙同徐某等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禁猎区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狩猎罪。法院依法判处黄某拘役5个月,缓刑10个月;判处徐某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扣押在案的作案工具无人机、捕网等全部予以没收。
法官提醒:
相较于传统捕猎方式,加装热成像的改装无人机不受地形、夜间环境制约,可大范围搜寻野生动物,极易造成区域内种群数量锐减,严重破坏山林生态平衡。高空抛射物无法精准区分人与动物,还极易误伤护林人员、进山群众,存在不小的公共安全风险。
野生动物是生态系统不可或缺的一环,华南兔等保护动物在植被调节、食物链维系中发挥着关键作用,随意猎捕、食用将打破本地自然循环。即将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严格划定禁猎区、禁猎期管控规则,明确猎捕野生动物须持证并限额管理,禁止无许可、使用危险工具猎捕野生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