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一判了之”,“法润青绿”赋能
嘉兴法院晒出三年环资审判“成绩单”
本报记者 王芳 通讯员 金娜
本报讯 在全国生态日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日来临之际,8月12日,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三年环资审判工作情况,发布十大典型案例,并为“法润青绿”品牌标识揭牌。
2023年以来,嘉兴法院共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215件,其中刑事案件105件、民事案件739件、行政案件371件。省高院发布的10项环资审判质效数据,嘉兴法院相关数据全部优于或位于合理区间,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清零。
嘉兴法院坚守审判主业,全链条打击环境违法犯罪。以京杭大运河保护为例,该院审理的潘某及浙江某印染公司污染大运河案极具代表性。两级法院厘清46家涉案主体权责,落实刑事追责、民事赔偿、生态修复一体化处置,形成“审理一案、震慑一批、规范一域”的治理效果。
在严惩犯罪的同时,嘉兴法院努力改变“一判了之”的传统模式,将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案件全流程。在平湖法院审理的杭州湾非法捕捞案中,创新落地全省首例海洋渔业资源异地“以劳代偿”模式,以百日生态公益劳动折抵部分赔偿款。目前,补植复绿、碳汇认购、劳务代偿等多元生态修复方式,已应用于全市30余起案件,7处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实现市域全覆盖。
此外,依托长三角一体化优势,嘉兴法院深化跨域司法协同,近三年发起沪苏皖跨省会商议题140余个,落地大运河跨区划集中管辖机制;同时构建“1+7”环资品牌矩阵,以“法润青绿”为主品牌,融合基层特色子品牌,赋能生态司法治理。
此次发布会还解读了生态环境法典新规,法典明确污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生态违法“双罚制”,追责覆盖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破解以往执法短板,大幅提升司法威慑力。下一步,嘉兴法院将深耕法典贯彻落实,完善司法与执法衔接机制,护航区域绿色转型,助力打造诗画江南生态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