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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深度

  根据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与姜彩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已将其对夏燕华、金光荣所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姜彩。

  现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姜彩联合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该债权已转让的事实。同时,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姜彩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姜彩

  2026年8月14日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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