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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签署的《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协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含各分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项下享有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损失赔偿权)依法转让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联系人:夏经理
联系电话:0571-85011888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联系人:金经理
联系电话:0571-8783672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
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6年8月14日
注:1、清单中保证人、抵押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以及其他法律确权文件约定为准。
2、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6年4月1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的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其它应付款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或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
3、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联合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