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量使用“高价”材料,还称“不付钱就不走”?
5人团伙犯强迫交易罪获刑
通讯员 江韶立 姚留艺
本报记者 陈毅人
明明说好注胶补漏按斤报价算总价,却在施工时过量使用“高价”材料,被叫停施工还会威胁人?近日,嵊泗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利用“防水补漏”业务实施强迫交易的案件,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
2023年3月,嵊泗县的王女士因家中卫生间漏水,通过网络联系上了一家“防水补漏”公司。对方报价“按斤算”,用多少算多少。王女士估摸一算,花几百元就能完工。
当日,陆某甲、雷某两人提着大桶胶水上门施工。不到半小时,王女士发现地上已经堆了好几个空桶,赶紧叫停并要求结算。此时,对方拿出一张手写的清单,上面赫然写着“用料60余斤,共计6000余元”。
“说好的按斤算,但这用的也太多了吧?”王女士当场拒绝支付。工人改口称,所用胶水并非普通材料,而是价格每斤100元的“高科技材料”,而且也实打实把材料用进去了。见王女士仍拒绝,两工人堵在门口,大声争吵、言语辱骂,声称“不给钱,今天就不走了”。王女士立即报警。民警到场了解了情况,后王女士支付了对方5000元。
王女士的经历并非个例。民警侦查发现,2020年5月至2025年3月期间,以陆某甲为首的5人团伙,横跨舟山市定海、普陀、岱山、嵊泗四县区,专门针对有房屋修缮需求的居民实施犯罪。
该团伙先由成员陆某乙在网络平台推广,报价时只报按斤收费,用多少算多少,诱导对方达成初步交易意向。一旦受害者同意施工,陆某甲等人便利用封闭环境,将成本仅几元的普通材料虚报为50元至200余元的“高科技材料”,并恶意过量注胶,人为制造巨大的材料消耗量。当受害者发现用量异常、要求停工或拒绝支付时,团伙成员便采取现场滞留、言语辱骂等手段,强行迫使受害者支付远超市场价格的费用。经统计,陆某甲参与实施强迫交易达30起,其他人参与实施8至17起不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陆某甲、陆某乙、雷某、陆某丙、王某某以滞留、滋扰等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其中被告人陆某甲、陆某乙、雷某、陆某丙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王某某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强迫交易罪,且均系共同犯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分别依法判处主犯陆某甲、陆某乙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三年,并处罚金;分别判处从犯陆某丙、王某某、雷某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同时追缴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
法官说法:
此类施工案件常面临“敲诈勒索罪”与“强迫交易罪”的定性争议。本案被告人确实提供了防水补漏服务,并非完全虚构事实进行纯粹的“无中生有”式勒索。虽然提供了材料和劳务,但通过暴力、威胁手段,迫使被害人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符合强迫交易罪的构成要件。
广大消费者在签订任何服务合同或口头约定时,务必明确总价、单价及计量方式。对于只报单价不报总价、拒绝书面确认的“口头交易”,应保持高度警惕。若发现施工方故意过量使用材料,或出现滞留、威胁、滋扰等行为,切勿因恐惧而妥协,应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并保留现场录音、录像、转账记录等证据,配合司法机关打击此类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