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羽翼为服刑人员子女张开
徐小华(化名)接过学习用品和帮困金时,激动的泪水再也抑制不住。海宁市海洲街道某村的徐小华今年14岁,其父亲因盗窃于2002年被判处13年有期徒刑,随后其母亲离家,家中只剩下年迈的祖父母,家境贫困。受海宁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的委托,海洲街道司法所所长钱国平一行,给孩子送上了学习用品和帮困金。
海宁市司法局于2007年2月出台了《关于做好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心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起了一个以维护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为主要内容的工作机制。经过一年多的运作,整个工作机制运行情况良好,并取得了较好的帮教效果和社会效益。
目前,海宁市已有86名服刑人员的89名未成年子女被纳入到这一工作机制中,占海宁市全部在押服刑人员总数的五分之一,并且人数还在不断增加。
联系卡和联系人制度
司法部2005年的调研结果显示,66.4%的服刑人员担心孩子遭歧视、无人照管,近50%的服刑人员将孩子排在了其精神支柱的第一位。而服刑人员子女的犯罪率则占到未成年犯总量的9%。
“我们从2006年11月开始,用了4个月时间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摸清了全市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家庭、经济、学习、生活状况,然后结合这些数据,经过反复论证,最终形成了一套切合实际、可以长期操作的工作机制。”海宁市司法局负责人介绍说。
这套工作机制的基础是联系卡和联系人制度。所谓联系卡制度,就是向村(社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或其监护人发放统一制定的,并写有辅导员姓名、联系方式和镇(街道)联络员姓名的联系卡片。而联系人制度,则是由村(社区)主动与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学校老师或其他有关人员建立联系,及时掌握这些孩子在学习、生活中的表现及状况,并在必要时共同开展辅导工作。
对孩子的情况如数家珍
“现在,只要是上学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当地村、社区的辅导员都可以如数家珍地说出他们的学校、年级、班级、班主任老师、最近的成绩、平时的爱好、交往的朋友等一系列情况。”海宁市司法局有关人士介绍说。
针对工作对象是未成年人这一特殊性,海宁市把定人定责、结对辅导作为主要的工作方式。同时,在工作中注重未成年人心理,不搞“隔离式”、“特殊式”辅导,以平等的姿态,采取易为未成年人所接受的方式,从思想、学习、生活等多个方面着手开展工作。
海宁市某社区有一对姐妹,父亲因虚开增值税发票获刑10年。父亲入狱后,姐妹俩变得沉默寡言,不愿与人交往,学习成绩也很不稳定。姐妹俩的情况很快被联系她们的辅导员掌握。针对孩子自卑心理强、自闭现象严重的情况,辅导员与姐妹俩所在学校的老师、同学、朋友一起,经常找她们一起学习、玩耍、谈心,帮助她们放下心理包袱,重建自信心。在去年的中考中,两姐妹都考出了好成绩。同年,共有6名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参加中考,2人考取了省级重点高中,其他4人也都考上了普通高中和职高。
到目前为止,海宁市12个镇(街道)和221村(社区)里,只要有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出现,辅导员就会立即开展工作,及时履行职责,直到孩子成年或其父母刑满释放。
给孩子们关怀和温暖
海宁市还在市、镇、村(社区)建立了三级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关心教育组织,形成了一张覆盖全市的工作网络,通过采取定期谈心沟通、发放法律书籍、提供法律咨询、参加公益活动、组织亲情活动、解决实际困难等一系列工作形式,让孩子们切实感受到政府的关怀和社会的温暖。
每年,三级工作组织都拿出数万元助学金,用以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并向全市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赠送学习用品和书籍。今年8月,海宁市还组织了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和家属,赴省乔司监狱对海宁籍服刑人员开展了亲情帮教活动。
目前,海宁市司法行政机关正在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希望在全市范围内成立由优秀教师和品学兼优的团员青年组成的志愿者队伍,建立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辅导站,帮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提高学习成绩。
此外,针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犯罪率普遍高于普通未成年人这一现象,海宁市还计划由司法行政机关牵头,组织心理、教育、法律方面的专业人士,成立若干辅导小组,为有需求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提供上门心理辅导和法律援助。
■本报记者 蔡亮
通讯员 叶玉平 沈烈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