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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版:法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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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世纪80年代,对于世代居住在浙西南腹地山城的云和农民来讲,“官司”还是个令人畏惧的词汇。一场官司打下来要往县城跑好几趟,耗时费力,负担很重,加上对法律的无知,许多农民对法院望而却步。因此,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司法为民”理念的深入,如何“深入基层、服务农村”成了云和法院法官们思考和探索的问题。

      巡回审判制度的创建见证了这段历史的变迁。1997年6月份,云和法院开始推行巡回审判制度,每月固定日期向辖区内未设立人民法庭的13个乡镇派出巡回审判组,就地受理案件、开庭审判、调解纠纷、接受咨询,并指导农村基层调解组织开展工作。

      一次,法院接到云和镇信用社象山分社的电话,说是有一批涉及14户菇农的贷款纠纷要起诉。那天是双休日,但巡回法庭的法官放弃休息,冒雨赶赴当地,踏着泥泞的山路挨家挨户地到被告家办案,进行法庭调解。经过法官的努力,当日即审结14起案件。

      巡回审判制度使法官与群众达成了一种默契:每月的那一天,不管刮风下雨还是节假日,法官们都会各就各位,按时出现在定点乡镇;而当地群众也会早早做好准备,利用好这一天。每次下乡,巡回法庭都会吸引很多群众,法官们或就地开庭审理案件,或接受告诉信访,还进行法律咨询和开展法制宣传。

      如今,云和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已成为当地山区农民评是非、讨公道的好去处。


浙江法制报法镜0007 2008-12-08 2 2008年12月08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