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民警请客吃饭一律要填应酬报告
本报讯 “8日晚,因有5名外省籍战友来访,要在××饭店设宴招待,赴宴人数为8人,我乘出租车前往。”昨日上午,东阳市公安局政治处副主任葛晓军在公安局域网填写《应酬报告》,向主任报告。这是东阳市公安局“民警应酬报告制度”的规定动作。
自12月5日开始,东阳市公安局实行“民警(职工)应酬报告制度”。民警在工作接待或私人交往过程中宴请他人或接受他人宴请的活动,包括在饭店宾馆用餐,在家设宴招待,在营业性场所休闲娱乐,都须报告。报告的内容为应酬的理由、时间、地点、交通方式,应酬对象,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规定,民警向本部门一把手报告,局长向政委或值班局领导报告。报告以网上报告为主。因特殊情况一时无法网上报告的,可先电话报告,但须在下一个工作日补办网上报告。
该制度还作出规定,对“应报告而未报告参加应酬的民警”查证属实的,按队伍正规化建设考核标准(重大事项报告)扣分;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纪律处分。
据悉,该制度在实行前曾用半个多月的时间在全体民警和职工中征求意见,得到了大家的认可。实施3天来,已有十多人如实填写了应酬报告。一些基层民警表示,这一制度让自己轻松不少,一些以前不好意思拒绝的应酬现在有了推辞的理由。
■通讯员 徐步文
本报首席记者 朱兰英